|
各有关智障儿童康复机构、各专业委员会:
现将智力残疾康复专业委员会制定的《广东省智障儿童康复教育教师资格认证考试大纲(草案)》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广东省残疾人康复协会
二OO五年十一月三十日
主题词:智障儿童 教师 资格认证 考试大纲 通知
抄送:中国残疾人康复协会,各地级以上市康复办
广东省残疾人康复协会秘书处 2005年11月30日印发
广东省智障儿童康复教育教师资格认证
考试大纲(草案)
一、 指导思想
从事智力落后儿童康复教育的工作,因其教育对象的特殊性质,而使从业人员所从事的工作,成为一种特殊的专业工作。智力落后儿童最主要的特点是,认知功能低下,社会适应技能差,并由此表现在个人生活、家庭生活和社会生活一系列方面的能力低、水平差。因而他们无法独立生活,不能完成社会赋予同龄人所应承担的社会任务。根据现代科学的研究结果,这些不尽如人意的现象,基本上都具有深刻的生物学原因,大都是因为某些生理缺陷而造成。同时,由于个人社会功能上的缺陷,即容易引起情绪与行为方面的困扰与问题,甚至会出现人格上的不健全,或性格的不完善。所以,智力落后的影响是全方位的,可能会造成一个人整体上的发展迟滞。
因为教育对象的特殊性,智力落后儿童的康复教育,是一项特殊的专业工作,从事智力落后儿童康复教育的从业人员,承担着极为广泛和多样的专业工作,对他们也就提出了特别的要求。需要从业人员必须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积极的工作态度,具备相关领域的广泛能力和特殊技能,掌握足够的基本理论知识和专业操作知识。只有达到严格规范的专业标准,才有资格从事这项工作。
二、 必备条件
(一)从业人员必须树立正确而积极的工作态度和职业道德
从业人员需要对智力落后儿童充满爱心和耐心地去工作,尊重儿童的个性、平等地对待学生、热爱学生,而且对自己的工作成就也要具备必要的信心和积极的期待。我国《残疾人教育条列》和《特殊教育学校暂行规程》都有专门条例规定,要求从业人员“应当热爱残疾人教育事业,具有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精神,关心残疾学生,掌握残疾人教育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一名合格的康复教育工作者,最根本的是要有基本的人道主义精神和深厚的博爱精神。很难想象,没有一颗真诚爱心的人,如何面对那些经常表现出面容怪异,行为乖张,不易理解的特殊学生。要强化师德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思想觉悟和良好的道德品质,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具有无私奉献、爱岗敬业和开拓创新的精神。
(二)从业人员必须具备多种职业能力和操作技能
作为一名智力落后儿童的康复教育工作者,一定要经过特定的培训,具有对智力落后儿童的残障性质和严重程度作初步判断和评估的能力,掌握必要的康复训练方面的技能和技巧,把有效的康复训练工作,融入日常的教育教学工作之中。
《特殊学校暂行规程》规定,“应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和特殊需要,采用不同的授课制和多种教学组织形式。”因此,智力落后儿童的康复教育工作者,在面对教育训练对象多样性特点时,就要有能力通过各种途径和方法,组织有效的教育教学活动,调动特殊儿童积极参与学习过程,顺利完成学习、训练任务。由于这种康复教育工作,没有严格规定的课程设置和现成可用的教材,而是要求从业人员根据特定学生的具体情况和相应的条件,灵活而有机地确定教学和训练的课程方案和内容。这就需要他们具有组织课程和选择教学内容的能力。
智力落后儿童的康复教育工作者,还必须承担的一项无法推脱的任务,就是指导特殊儿童的家长,使他们能够帮助自己的孩子,在家庭顺利完成学习和训练的任务;充分发掘社区的各种有利条件,为特殊儿童及其家庭创造一个和谐的环境。所以,对于康复教育工作者来说,还有一种特殊的能力,是他们所必须具备的,那就是与特殊儿童的家庭及社区的沟通能力,要说服家长更多参与到孩子的教育、训练活动之中,并教授正确的家庭教育方法与措施;要组织社区的各种可利用的力量,创造条件使特殊儿童及其家庭更多参与社区活动,积极融入主流社会生活中。
(三)从业人员必须具有系统、丰富的专业知识
第一,要全面掌握有关的法律条文和政策规定,充分尊重和保障特殊儿童及其家庭的基本权利,不能出现任何形式的侵权事件;第二,在了解儿童身心发展一般过程的基础上,还要了解有关病态生理和异常心理方面的知识;第三,要有对不同类型残障儿童,选择有效康复训练方法的知识;第四,还要具有制定、实施个别教育计划的知识;第五,更要具有恰当处理学生各种问题的相关知识。
三、 考核内容与方法
(一)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为基础知识与操作能力两大部分。
基础知识包括:1,有关特殊儿童康复教育的政策、法规;2,儿童发展心理的基本理论;3,智力落后儿童的身心发展特点、定义系统与鉴别和分类;4,智力落后儿童康复教育的基本原则与主要方法;5,智力落后儿童的早期干预;6,智力落后儿童康复教育的家庭实施;7,智力落后儿童康复教育的社区化;8,相关残障儿童的特点与康复教育。
操作能力包括:1,智力落后儿童特点的初步识别;2,主要测评工具的了解及测评结果的解释;3,个别化教育计划(IEP)的制定与实施;4,针对不同症状选择相应的康复训练手段与工具;5,一般教学活动的组织与实施;6,个别教学辅导的组织与实施;7,协调康复教育机构与智力落后儿童家庭的关系,对家长给以具体方法的指导;8,充分利用社区的各种设施与条件,为智力落后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有效的支持。
(二)考核方法
考核可以采用笔试和实际操作两种方式进行。
基础知识的考核主要用笔试的形式,采取判断、选择、填空、改错、问答等几种题型,分别考察考生对必备知识的掌握、理解,以及运用相关知识解决问题的情况。笔试所用的试卷,客观题至少要占卷面分数的40%。
操作能力的考核,主要用实际操作的形式,采取教学观摩、作业分析、情景分析等方式,分别考察考生在主要的康复教育活动中,基本能力的水平,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表现。
考核总成绩为100分,笔试占40%,实际操作占60%。
四、参考资料
|